刘志强律师
服务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所属律所:湖南中郡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财产纠纷
律师档案
执业证号:
14301201210574674
首次执业:
2012-01-01
律所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鸥波港湾2栋6楼
律师简介:
刘志强律师,长沙宁乡人。原为湖南省检察院任命的检察官、公诉人。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律系统人脉资源。擅长办理复杂的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先后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和湖南慧力律师事务所
服务方式
在线咨询
¥20起
电话咨询
¥1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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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购买商品房时首付了百分之20首付款,贷款没有下来,开发商要求提高首付款一成,我现在想退房,能行吗?
根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其中明确约定了首付款比例百分之二十,此约定合法有效。如果对方擅自要求提高首付,则是违约。你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没有支付定金,则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预付款并赔偿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