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承凤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所属律所: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财产纠纷
律师档案
执业证号:
15101199211422498
首次执业:
1992-01-01
律所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 汇融国际A座20层
律师简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委副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四川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特邀律师,四川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专家库成员,“中华遗嘱库”律师团副团长,四川优秀女律师。全国律协民委组织的《继承法》修改建议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建议稿课题组四川唯一参与律师,全国律协民委组织的《律师承办继承法业务操作指引》课题组四川唯一参与律师,多家专业培训学校婚姻家庭法律特聘教师。 张承凤律师婚姻家庭法律功底深厚,在致力做专家型律师的路上,注重理论和律师实务的结合,坚持学术研究与理论钻研,是一位资深的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其所撰写的论文“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论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归属问题”、“一桩房屋买卖纠纷引发的继承法立法思考”等分别在《婚姻家庭律师实务》、《四川律师》、《中国律师》等期刊杂志公开发表,经典案例论文“夫妻间的赠与能否有任意撤销权”编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编《中国民商事2012--2014年案例精选》一书。《离婚时对人身保险的分割问题研究》一文在第七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评选中获“优秀奖”。 2009年5月,成为全国律师协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建议稿课题组四川唯一入选课题组的律师。 2010年2月,成为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律师承办继承法业务操作指引》课题组四川唯一参与律师。 2010年9月13日---15日,张承凤律师主持四川婚姻家庭律师网的律师们,就全国律协民委所安排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婚姻家庭、继承部分提出意见,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交了讨论的修改意见稿。 2011年7月30日,张承凤律师参与主持全国律协民委和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委联合召开的婚姻家庭法律师实务论坛,并做了“西部律师的业务市场开拓技巧”的主题演讲。 2011年11月,张承凤律师加入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 2012年6月,张承凤律师参加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和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继承法修改热点难点问题研讨会”,并通过总结自己代理的真实案例做了专题演讲,对继承法的修改提出了一些建议。其和助理刘阳律师共同撰写论文“一桩房屋买卖纠纷引发的继承法立法思考”入选由西南政法大学陈苇教授主编的《中国继承法修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一书。之后,还在《中国律师》杂志上发表。 2012年7月,张承凤律师至北京参加《继承法》修订课题组会议四川唯一入选课题组的律师。 2012年7月,张承凤律师与其助理杨倩律师共同撰写的论文《论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归属问题》刊登在了由四川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四川律师》2012年第二期。 2014年6月,参加了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并提交了论文《以个案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 2015年1月,进入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成为该所高级合伙人、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2015年,以四川省律协民商委名义组织全省律师和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英人寿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一起跨界探讨“保险和婚姻家事法的关系”。 2015年5月,参加了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并提交了和助理何文骏共同撰写的论文《离婚时对人身保险的分割问题研究》。 2015年10月24日、25日,张承凤律师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15年度律师实务研讨会——婚姻家事案件中的公司股权疑难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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