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律师

服务地区:重庆市-渝北区

所属律所: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财产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人事
律师档案
执业证号:
15001201010941633
首次执业:
2010-01-01
律所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7楼
律师简介:
擅长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专研刑事辩护十余载,尤其擅长经济犯罪辩护。擅于根据案情定制最佳辩护方案,如无罪辩护、罪名辩护、犯罪完成形态辩护(未遂、中止)、情节辩护(如从犯、自首、立功等)并有若干成功案例(详见下列经典案例)。 经济合同纠纷:办案精细,见解独到,效果明显,擅于根据不同情势,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其他法律领域:投融资及金融证券类诉讼、非诉讼法 律实务,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等诉讼领域,尤其金融资产的处理领域具有独到见解和有效策略。 顾问单位 建设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重庆民商集团、重庆谭木匠工艺品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太极集团、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管委会、重庆市公交站场集团、城发集团、重庆市规划局、 江北区政府、重庆市运管局。 经典案例 成功办理各类案件三百余件,其中经典案例有: ◆刑事案件: 希尔顿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辩护律师之一) 结果:罪轻辩护成功,有期徒刑1年,该案中量刑最轻者。 杨某涉嫌贪污罪(涉案金额40余万)第一辩护人 结果:罪名辩护滥用职权罪成功,量刑建议11年,判决有期徒刑6年。 徐某某贪污罪(涉案金额约20万) 结果:无罪辩护成功。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刘某涉嫌强奸罪、抢劫罪 结果:未遂、自首辩护意见成功,量刑建议6年半,判决3年半。 毛某某危险驾驶罪(醉驾,饮酒值达260) 结果:自首辩护成功,判决缓刑。 胡某某强奸罪(奸淫幼女) 结果:1、自首辩护成功,自首情节以取得公诉、审判机关认可,待判决。 2、协调赔偿受害人、受害人谅解成功,取得公诉、审判机关认可,待判决。 李某某涉嫌盗窃罪(涉嫌巨大团伙、流窜作案)第一辩护人 结果:从犯辩护意见成功,量刑意见1年半,判决5个月。 ◆非诉讼专项 重庆农商行合川支行涉及十亿元贷款案件的专项法律服务中若干非诉讼处理措施 张波律师为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建设银行法律顾问小组成员,为建行处理不良住房、汽车贷款数亿元,实现80%以上转正率,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张波律师为重庆银行大额贷款审查律师,长期为重庆银行单笔放款三千万元以上、数亿元贷款项目提供大额贷款法律审查意见 为上市公司谭木匠战略东移迁址重大事项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 张波律师作为重庆电视台新闻频道、重庆晨报等媒体法制栏目的特约嘉宾,长期通过媒体为受众提供法律法制资讯及法律分析解答。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合川支行涉及近十亿元贷款案件的专项法律服务中若干诉讼处理 重庆无专厂破产案、燃气集团燃气爆炸人身伤害案 重庆市诚泰建司诉某变速箱公司涉及1000万元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 牟某与甘肃某建司900万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杭州来特、三晶分别诉重庆卓晖照明150万供货合同纠纷案 虞积义等诉市规划局不服《土地储备规划手续函复意见书》行政诉讼案 师俊等诉市规划局不服《土地储备规划手续函复意见书》行政诉讼案 肖某某诉其女50万委托合同纠纷案 张波律师在提供非诉讼、诉讼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以“诚之于人、精之于事”为宗旨,坚守律师应有的高尚执业道德,始终坚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善于立足案情,抓住症结,综合运用各种合法有效措施解决法律难题,以求达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附:张波律师名片 张波  律师 所址:重庆市两路口希尔顿商务大厦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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