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光辉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所属律所:河南银隆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人身伤害
交通事故
房产汽车
律师档案
执业证号:
14101201310463247
首次执业:
2013-01-01
律所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政七街省汇中心A座1601室
律师简介:
1、依法为业,以律为师。2、受人之托、忠人之事。3、专业办理疑难人身损害案件。4、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数百起,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服务方式
在线咨询
¥20起
电话咨询
¥100起
律师问答
用户评价
更多
律师问答
用户评价
更多
我弟弟跟我弟妹结婚不久 我弟就在外面贷款贷了十多万给我弟妹开了家小型服装店 现在负债越来越多 两个人为此闹着离婚 我想咨询下 这些债务应该是属于他们两共同债务是吗 (我弟的名义贷的款 服装店写的我弟妹的名字)
是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经营而借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弟贷的款,你弟妹的服装店,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因为父亲婚外情,出气找错人家,事后发现父亲清白,找错的人我也认错了,摆了七八桌认错,她要几十万精神损失费,我应该给他么?
你出气找错人家,是打伤人家了吗?还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是身体受伤,只有经过法医鉴定够上伤残的话才有精神抚慰金,不够上伤残,法院不支持精神方面的赔偿。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以上正常的费用,是要理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