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克玲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市辖区
所属律所:江苏恒桥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财产纠纷
交通事故
公司事务
律师档案
- 执业证号:
- 13212201111345129
- 首次执业:
- 2011-01-01
- 律所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68号
- 律师简介:
- 孙克玲律师执业于江苏恒桥律师事务所,现为江苏恒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省刑事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律顾问、法律法规专家库成员,泰州晚报专家律师团成员,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特聘公益卫士律师,专业刑辩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九三学社社员。具有丰富的取保候审以及刑事辩护经验,成功为多名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有多起刑事案件成功辩护的案例。从业多年以来,立志于刑事辩护工作的研究与实践。成功办理了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张某某贪污、受贿案,泰州医药高新区戴某某贪污案、泰州市海陵区农委李某贪污案(二审成功改判),镇江市恒顺达集团骗取银行贷款案,鲍某某传销组织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缓刑)、刘某某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丁某诈骗案(起诉金额巨大)免予刑事处罚,乔某某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有期徒刑4年),李某挪用资金罪120万(缓刑)、季某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无罪),兴化桃花岛项目柳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缓刑),吴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缓刑),陆某某盗窃案(附条件不起诉),陈某某提供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缓刑),徐某某非法经营案(无罪),王某诈骗案(无罪),洪某非法经营疫苗案(济南庞红卫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90后网站站长传播淫秽物品案”“泰州坡子街80、90茶艺馆诈骗案”“高港康乐中心组织卖淫案”“蒋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马某妨碍公务案(缓刑),王某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缓刑),涂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缓刑),金某某危险驾驶案(缓刑),崔某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缓刑),吴某某非法经营案(缓刑),范某盗窃案(单处罚金),王某某诈骗案(缓刑),姜某某盗窃案(缓刑),郑某某妨碍信用卡管理(缓刑),李某某盗窃案(缓刑),赵某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马某寻衅滋事案(缓刑),陈某某诈骗案(缓刑),万某某拐卖儿童案(缓刑),石某某交通肇事案(缓刑),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葛某某虚假诉讼罪、李某挪用资金罪(缓刑)、金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李某贪污案(二审改判)、刘某某5.25故意伤人案、朱某某1.9特大诈骗案、陈某某寻衅滋事案(缓刑)、黄某某诈骗案、房某销售伪劣产品罪(缓刑)、王某危险驾驶逃逸案(缓刑)等一系列广受关注并的有很大影响力的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办理了无罪、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缓刑等一批高质量的案件。不但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而且在长期的刑事辩护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罪刑责相适应”的原则,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责相适应”的原则,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有丰富的商事、经济案件的办案经验,不断加强和丰富专业技能,为企业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5.0
ask****3777d
2019-02-13
3.0
ask****0611d
2019-02-11
1.0
ask****2518d
2019-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