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永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市-南开区

所属律所: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律师档案
执业证号:
11201201210709214
首次执业:
2012-01-01
律所地址:
天津南开区长江道金融街中心A座三层
律师简介:
李常永律师: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行高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中国法学会评“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联系电话:15202234921。 专长领域: 1、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毒品犯罪辩护、暴力犯罪辩护、刑事二审辩护、死刑命案辩护、冤假错案辩护、被害人代理诉讼、刑事申诉。 2、民商诉讼:合同诉讼、房产诉讼。 李常永律师毕业于中国著名学府四川大学,先后获哲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在四川多家高等院校从事法律相关教学与科研工作数年。期间,出版法学著作一部,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自执业以来,李常永律师精研诉讼业务,主攻刑事辩护,承办了大量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身经百战。承办的真实、成功案例有(仅举十例): 1、天津市某区(县)T某涉嫌强奸案:法院判决无罪。 2、天津市B区Z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法院判决无罪。 3、天津市某区L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数百万元案:二审介入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阶段,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决“挪用资金罪”罪名不成立,“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扣减数十万。 4、山西省长治市F某贪污案:《起诉书》指控四起贪污计三十四万元,可能面临十年以上刑期;经辩护,减掉其中三起,扣减贪污数额将近三十万,最终仅认定贪污数额不足六万。 5、河北省唐山市某大型国有公司财务负责人T某涉嫌贪污案:贪污数额达到河北省死刑标准三倍,未退赃,仅判处无期徒刑。 6、天津市某县大型国有公司领导涉嫌贪污将近六百万:改变定性为“职务侵占”,辩护“自首”成立,仅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余。 7、天津市东丽区P某受贿案:改变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自首”成立,适用缓刑。 8、天津市和平区K某涉嫌合同诈骗一千两百万元:介入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多次交流法律意见被采纳,《起诉书》仅起诉“伪造居民身份证”一张,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9、天津市河东区K某盗窃五十余万案:二审改判,扣减盗窃数额四十余万,减掉六年刑期。 10、河北省迁安市E某拐卖儿童案: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阶段判处缓刑。 李常永律师办案足迹遍及全国。除天津市内各区县外,在河北省(唐山市、邯郸市、承德市、保定市、沧州市、遵化市、迁安市、迁西县、兴隆县、滦县、曹妃甸)、山东省(济宁市)、山西省(长治市、太原市、平顺县)、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辽宁省(沈阳市)、广东省(茂名市)等省市均有办案经历。当地律师不适于无罪辩护、二审改判辩护、程序违法辩护的,李常永律师均可办理。 李常永律师在诉讼实务领域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在《中国律师》、《天津日报》、《河南法制报》、《为你辩护网》、《无讼阅读》、《民事审判参考》、《中国律师商学院》、《尚格法律人》等在全国广有影响的网络媒体发表一系列诉讼实务研究文章,并获得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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