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全桂律师
服务地区:广西-南宁市
所属律所: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财产纠纷
律师档案
- 执业证号:
- 14501201610821286
- 首次执业:
- 2016-01-01
- 律所地址:
- 中国南宁星光大道213号金康天和时代8号楼8层
- 律师简介:
- 陈全桂,中国律师,现在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执业。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 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 前身为国资所言信律师事务所,2007年10月经司法主管部门批准注销该国资所,在言信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成立新的合伙所——中龙律师事务所,2009年更名为现名——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本所是一家具有鲜明综合性业务特色的律师事务所。 广西中龙律师事务位于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13号明利广场(金康天和时代)8号楼8层,目前在南宁、南宁宾阳、北海共设有6处接待点,其中购买办公场所面积愈400平米,租用办公场所近200平米,所内配置有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完整的现代办公设备,交通、通讯十分便利,图书资料齐全。争取为本所律师提供便捷、舒适的办公环境;办公室布置简洁、大方,力图使前来洽谈的当事人感到安心、亲切、自然。 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13人,实习律师10余人,人员分别来自黑龙江、河北、河南、浙江、湖南、广西,是国内中型律师事务。其中2名律师曾在法院工作多年后退休从事律师(其中包括1名广西第一位书记员、前法官,现年近80岁依旧在办案的刘名浩律师);1名律师曾在检察院工作多年退休从事律师,2名律师同时担任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名律师曾经获南宁仲裁委员会年度优秀仲裁员);多名律师在区律协、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担任委员;1名律师曾获南宁市十佳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社会背景,造就了本所多专业、多层次、复合型的人才团队;高素质的精英团队,是本所为中外客户提供高水准法律服务的有力保证。本所热心社会公益,多次承接法律援助案件,长期坚持自愿向社会提供免费的专业、权威法律咨询,1名律师现担任南宁《南国早报》南国法援律师,定期值班向广大公民提供权威免费法律解答。事务所在民商事、刑事辩护、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领域均有丰富的执业资源和执业经验。事务所曾办理过许多在国内、省内有重大影响的贪污、受贿等刑事、民商、房地产和知识产权案件。民商事方面现担任南宁北海商会、北海海洋馆、北海市强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海普渡寺等等企业、宗教单位的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方面先后办理过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裴金德、裴贵、杨柄棋、黄子富、裴日红涉嫌故意杀人罪案、经历过轰动全国的“北海案”、北海历史上特大传销案——方玉春等68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百色李易虎等10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案(致一人死亡),柳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梁景理等14人涉嫌受贿、贪污等罪案等等。事务所一贯秉承“诚信、务实、尚法、维权”的执业理念,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立志为推进中国法治进程做出法律人应做的贡献。数据截止2015年7月4日,陈全桂撰写。增加: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在2015年获得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协颁发“2011-2013年度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