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擅长领域:
人身伤害 合同纠纷 财产纠纷 劳动人事 房产汽车
执业证号:
15001201910096073
律所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街道天陈路1号融汇新时代大厦14-29
律师简介:
刘晚晴律师,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参与办理、审结千余件民商事案件,对诉讼十分擅长,在民商事诉讼领域有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
  • 律师问答
  • 用户评价
  •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2010年4月进公司工作,公司2011年1月与我签订的合同,合同到期,2015年跟我签的合同到2020年12月30日,昨天公司通知我要跟我解除合同,赔偿9个月工资,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我的眼睛被打了两拳,经医生检查结果是神经耳鸣他们要负什么责任?

    如鉴定无伤残,那他们要赔偿你医疗费、误工费等必要支出费用。

    我三十年前被劳动教养过,零九年12月份入职石油大连运输公司小车司机工作至今,没有重新犯罪,沒有违反公司规定,领导说我入职开的无犯罪证明是假的,要解除合同,合法吗

    如果你入职时无犯罪证明是由派出所出具,那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我妈于8.4日因肚子疼痛就诊于县医院,在医生的要求下做了各种检查,医生得出的结果是阑尾炎需要动手术,然后8.5日上午把我妈推进手术室,术中说不是阑尾炎,探查发现一包裹性肿瘤并穿孔可能,最后终止手术,说完善肠镜检查,再定下一步治疗。我们家属听见这么严重,自行转去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做了各种检查说我妈没有肿瘤。因为县医院的误诊反而肚子上还开了三刀,医院还不承认他们的过失,这种情况怎么维权,

    可要求县医院保存病历等资料,提起医疗纠纷的诉讼,诉讼中再进行鉴定确实医院的责任多寡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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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ask****6031d

    2019-12-11

    5.0

    ask****5115d

    2019-12-10

    5.0

    ask****3185d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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