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地产开发 财产纠纷 公司事务
执业证号:
13208201310565198
律所地址:
淮安市淮海北路97号,在水一方宾馆三层,江苏光剑律师事务所
律师简介:
孙永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二级建造师、招标师、淮安律师协会维权及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就职于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涉及民事、商事、经济等法律服务。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博学敏思、业务精湛,对承办的案件精益求精,既能从宏观上把握案情,分析案件,又能从细微处找出问题所在。业务领域涉及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建筑工程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公司法律事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等。
  • 律师问答
  • 工地上干活的时候突发脑溢血。工地有责任吗

    如果突发脑溢血是在48小时以内死亡的话,工地用工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死亡,而是在工地上干活突发疾病产生医疗费用的话,那么用工单位可能只承担一部分的费用,比如没有依法缴纳医疗保险,导致他不能得到医疗赔偿的费用。

    我是一个再婚女人,当年离婚时孩孑判给男方抚养,小孩重小和奶奶一起生活张大,现在二十岁了去年来到我这里,他有些事情做的不好,我好好对他讲道理,只要我好言相劝,他就不高兴几天晚上不回家,万一他有事我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你的小孩已经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属于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如果他在外面有什么事的话,后果应当由他个人来承担。作为父母,你们在法律上没有承担责任的依据,当然了,你们可以在道义上承担一定责任,以减轻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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