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国企员工 工作倒班 身体不好 单位照顾 让顾别人上班 让我在家里休养 工资待遇照常发。在2018年5月我找了一个收银员的兼职 到2019年1月 由于我工作失误 收钱时 忘记给上一位顾客出消费小票了 结果累积到下一位顾客消费小票里了。兼职单位以工作八九个月了不存在工作失误 是钱款侵占 辞退我 并扣掉全月工资 我认为不合理 第一两位顾客都是用支付宝支付的 钱进的是公司帐户 消费小票我也没有删除 不存在侵占 第二 兼职单位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 我想走劳动仲裁 朋友家人都说 我是有工作单位的 兼职单位追纠到原单位 单位会担责任的 是这样吗 可我还想走劳动仲裁 又怕影响原单位。我该怎么办
2019-02-08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