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情况是,结婚十六年了刚结婚时她家很穷房子是那种快倒滴,把结婚证领了我就说房子要盖就把我家里的树全部拖来了。房子盖好后要还债打了几年工债还清了可我是分文不剩。回来家里没本钱做什么都没法做只要又去打工是一个人。一发工资就给她一点自己留点慢慢的好起来了,只够用没什么积蓄,这两年买了个车有了一点积蓄现在又要跟我离婚说我没把钱全部交给她。我说离可以我结婚到你家十六年一年补两万给我随时都可离,他说只给五万要不就走法律我说行那就把财产平分,我就想问这共同财产是不是从领证那天起家里出他老爸老妈自己挣地以外其他都是共同财产(比如卖耕地款,房子)。
2019-03-08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