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今年7月在一家民宿式酒店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至今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因酒店行业一天工作24小时,中秋将至老板说这不属于加班范畴是正常工作时间,没有假也没有三倍工资结算,只有一百元的过节费,这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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