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昆山一公司上了六年班,现在搬到东台去,我不去,老板让我们以出差的身份去,然后也不赔偿,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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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职主张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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