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已经结婚生子,但在他4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发生关系又有了孩子,请问这是重婚罪吗
回答数:349
您好,不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王先生这种行为属于婚内出轨,并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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