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1997.3.23日下班的路上,因躲避机动车,踩到摊贩的袜子的塑料袋上,摔出尾骶骨折,2006年因“神经源性膀胱,残余尿达到50ml”达到四级伤残。是不是工伤?此后由于身体不好被单位在哺乳期,医疗期解聘,于2018年发现是工伤,单位欠发工资,奖金,保险,转档乱搞黑材料,因病退误鉴导致少领12年半的退休金。由于单位医疗期解聘,医疗期工资也没有。起诉法院又说超时效了,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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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描述,你的诉讼请求确实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是法院不得主动延引诉讼时效条款,应该立案受理,开庭时如果对方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话,那么法院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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