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合同在2019年3月2日到期,公司与2019年7月3日通知续签合同,续签日期从2019年3月2日开始,我没同意,我要求赔偿期间的二倍工资,公司刚开始协商赔偿,之后又说依法办事,再后来说没有赔偿,给我三天时间考虑,是签还是不签,三天过后如果不给答复就认定本人不续签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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