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年前我买了一套105平米的住房,位置在乌鲁木齐迎宾路小车队,属亲戚单位分房,至今未办理房产证,但是我们写的书面买卖协议,两家都签名字,有效吗?

2019-05-01 12:0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00'51''
00'51''
2019-05-01 17:49:5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384今日律师解答 48126

相关推荐
夫妻欠了3万块钱的账,现在要离婚了,欠的钱是一人一半还,还是谁花的谁还 1回答
您好,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死亡的责任怎么划分? 1回答
您好,自己女朋友做了别人小三,她们在床上的裸照北偷拍下来,我把她发在网上犯法吗??对方报警的话我不承认是自己发出去的 1回答
你好,店口镇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1回答
公司组织员工自愿离职怎么赔偿? 1回答
您好,我离婚后儿子抚养权归前夫,孩子小我舍不得带了五年,他说国内不好赚钱,出国给孩子赚钱,我现在想把孩子给他!他不履行义务责任,我该怎么办 1回答
维修店毁坏我笔记本如何赔偿 1回答
偷头盔 属于什么案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吗? 1回答
理发店不按时间顺序理发,耽误大量时间,请问依据法律可以起诉嘛? 1回答
请问之前判刑罚金没有缴纳 会影响以后得工作嘛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