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女方,通过相亲认识男方,认识3个月左右应男方家人要求订婚,后因男方话很少,面对面都没话讲,一直都是我话比较多,交流沟通也是我主动,后面实在觉得无共同话题,沟通也有问题最终提出了分手,分手提出后,订婚2万元+戒指+生日礼物项链+生日他姑妈爸妈伯伯一起给的4000元包,全部退还,之后男方家人几乎天天打电话给我爸,要求我们退还交往期间花费的费用,交往期间从未要求和索要过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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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期间的零星花销是不需要退还的,且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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