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给我保底6000,每个月给休4天假,如果超休一天就取消保底,按底薪2400算,八月十五给放了一天假,当时也没说在休息4天里扣,所以说我超休了,其余的工资按照25天算,等于给我开2000块钱工资,当时入职的时候签了份书面的东西,说超休就扣保底的,但是是因为她说放假我才休息的,而且书面的那个合同上也没有老板的签名,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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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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