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有凭证打借条3000到手2100,一周后还款3000,可是逾期了几天还清了3000的借款后,对方不撕毁借条还要求我还1800的逾期费,3天前我向有凭证平台申述得到的结果是3天后的今天显示已上征信,要求我和出借人私下处理,我在次找出借人谈,可是出借人说必须要给1800的逾期费,不然借条就不撕毁。对方还打电话辱骂我和威胁我,这样的行为违法吗?受法律保护吗?
2018-08-10 21:06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再归还对方主张的利息。按照法律规定,最高利息按照月息二分计算,多出部分可以不支付。对方没有权限影响您的征信,您可以不再理会对方。
2018-08-10 21: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