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叫娄敏,许昌市北关派出所,我于18年3月16日~17日通过朋友转给她(老同事)四万元。因这几个朋友钱一直在她那里吃高利贷(1万块每天5块)。当时朋友提起我,她说:“她是我朋友也是老乡,钱放我这儿一定没问题,随时用随时有,大额度可以提前几天打招呼。” 当时她还给他们每月打利息。因我前期没给她转过账,她说谁转都行!于是我这四万由这个朋友转给她了。然而我于18年12月份就开始向她要钱至今一分未给。每次向他要说就没钱。我有所有的转账以及微信聊天所有的截屏记录。
2019-10-30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