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行让我给他转了3100块钱以后,就把我放出来了,我一出来就立刻报警了,当时报警的时候脸上脖子上还有被刀划破的伤口,派出所当时扣留了我的手机,说是调查取证,过程中也不给我碰手机,也不给我接电话打电话,然后带我去医院提取了我的分泌物,我星期六报的警,派出所下个星期的星期三就通知我说不予立案,还让我签不予立案通知书,我没签,然后星期五把手机还给我了,这案件就不处理了,当时驾照是他自愿给我报名的2270,之后暴力殴打我强行要走了,3100块钱,当时那男的说多出来的钱是他喊我吃饭花钱的赔偿,,派出所也没进行处理,就这样说不予立案,我应该怎么弄
可以申请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要求派出所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派出所不立案,可能主要是证据不足,你自己再想想有什么能够证明他使用暴力的逼迫你发生关系。
当时我报案的时候只有脸上脖子上有伤,,还有给对方转账的3100块钱支付宝证明,其余没有直接性证明的证据了,派出所目前给出不予立案的理由就是我的口供加聊天记录的证明客观上来说比较让他们相信,但是没有第三方人证,所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然后钱的问题点也没处理,就这样下了不予立案通知,应该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