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撞了,对方滑下河边,导致脚趾骨折,现在我已承担3000医药费,对方要求私了,说骨折了,要3-4个月恢复,现在只要赔偿陪护费6000是否合理
回答数:4672好评数:1030
骨折的话。就相当于几个月不能干活。简单一点来说。这几位的误工费必须要补偿。因此我认为6000元钱。并不多。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856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84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