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是因为我不教我亲戚家小孩子弹钢琴了,收拾东西走人结果遭到殴打,先是拿衣服扔我的脸,之后掐我脖子导致快窒息,清晰有淤血,拿拖鞋打头部有四个以上的包,身上被踹,被扇耳光导致耳夹剧烈疼痛,当时报警没做伤情鉴定,我第二天做有用吗?可以申请赔偿吗?可以拘留他吗?我是一个十九岁女孩子,我想问这种构成轻伤吗,因为第二天起来被打地方疼痛难忍,咽口水喉咙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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