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汉中人,儿子是陕西咸阳理工学院大三学生,九月份在永辉超市实习拣货,在上班中为货物事情与动嘴动手打人的外卖人发生冲突,在儿子被打倒在地后顺手用剪刀扎了那个人,被城南派出所拘留并由超市领导调和此事,说好我出一万,平台出一万,总共2万元,由于当时我出于儿子还要在那实习,相信超市领导的话,由我先垫上平台申请的钱,把受伤外卖人的事摆平了,随着时间推进儿子在那上班越来越干不成,今天这个领导让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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