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 我跟男方处对象!他给我花钱!但是 我早就跟他分手了! 而且现在我经人介绍 也刚刚结婚,他说让我还钱,还说我已经结婚了!要告我诈骗?这算什么呀?我需要偿还吗?
回答数:546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案件事实,在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花的钱,如果只是一些零花钱的话,那么是不能主张返还的,也就是说您前男友不能找您要钱。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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