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问题,我爸二十年前去劳动改造,村里因为我爸户口不在村里没有给分地,后来我爸服刑结束回来村里给我们家分地没有按照标准,给我们少分了,现在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少给我们分的地这十多年村里应不应该有赔偿,或者现在应不应该把少分的地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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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做法不合理,应当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配土地,可以向土地局申请补偿少分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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