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我年14岁的时候认识了我前男友,年16岁与男友生下一儿子,在2015年春节期间分手,儿子由男友抚养,如今四岁,今男友到法院起诉要求我给予孩子抚养费5万元人民币,此前男友曾多次网络威胁、恐吓于我,说要危机我人生安全,此番我接到我当地法院的通知去协商解决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我能否拒绝或能否降低抚养费额,能否像公安机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回答数:2076好评数:1
你好,父母应当承担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你应当支付扶养费,一次性支付不了的可以协商分期支付,若对方对你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可以报警处理。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110 人今日律师解答 45382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