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7日,我乡借两会机会带警车闯我民宅给了我父亲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抚恤金6000元把我抓捕,当天没有手续,第天夜里11点送进看守所,检察院退诉,我乡和公安局把我底保,困难救济起诉法院,我村支书王学庆,民政所楚文生,二人补条14000元,我没得到,判刑2年6个月,2017年9月7日期满释放,2018年6月19日中院驳回申诉,2018年7月10日省高法登记,2018年9月10日,高法减刑庭扣押我申诉材料,2018年12月2日把我申诉材料寄回我家,不叫申诉,我乡和公安局给他送多钱?河南高法减刑庭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该承什么样法律责任?我叫王学堂,手机13849406438
2018-12-03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