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和甲方有租赁合同,惯例每年一签,因甲方是单位门面说为了国有资产不流失要重新招标,直到2019年就没签,但是我们一直还是惯例按2018年合同在实行,到今年10月份甲方终止了合同,请问乙方能要求赔偿吗?乙方有哪些权宣?

2019-11-13 08:54
2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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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甲方是随时有权利终止的,乙方不能得到赔偿

2019-11-13 0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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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租赁超过半年的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临时租赁合同,依法没有补偿。

2019-11-13 09: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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