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李某以一批货为由,拿了我95万,然后说三个月内就会出货,如果没有,每个月有2%的拖延费,然后到2018年5月到8月时,有货时以没钱继续经营提出用货换钱,再向我拿91万,然后货物到我手中的时候卖完,我只拿到60万,剩下的给客户直接转帐给李某我也不知情,当时还追讨了几个月,最后再欠我31万。到2019年3月时,李某人在外国因欠别人款给拘捕,委托我帮李某先卖掉些资产来维持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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