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上班期间2019年1月4日以老婆和朋友的名义注册了一家公司但是并未运营。2019年1月31日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不给我发1月份的工资。自己注册的公司和上班的公司性质一样,属不属于同业竞争?公司上班期间并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什么的。但是有交社保,每个月发工资走银行卡。请问我能要回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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