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上班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营业执照拖欠工资1万,已经要了好几次要不回来,饭店已经停止营业了,本来该15号发工资的,现在20号了,我想问一下去劳动局告呢,还是去法院告。具体给我步骤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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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您反映的情况,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是劳资纠纷先要通过劳动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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