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是这么回事,早上我出门,我被别的机动车追尾,3车相撞,我的在第一辆第二辆是载货汽车,有重物,第三辆车是载客金杯汽车,载的有客,金杯汽车的全责,交警队判的,问题就是第三辆车说他的车上有乘客受伤,受伤后并未拨打12 0急救电话,且我和第二车主并未看见伤者,第三车主说伤者已经离开了,也就是说不能确定到底是否有人受伤,并且伤者也是第三车里的人,是客运汽车,现在也联系不到伤者,保险公司说的涉及伤者,先救伤者,在陪机动车主损失,这样我和第二车主没法进行对自己车子损失做后续处理了,叫第三车主先行垫付可以吗?如果可以他又不执行该怎么处理?真的很纳闷啊,所有的材料都有,包括交警支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都有,可以直接叫他赔偿,或者他们公司进行垫付赔偿吗?
2018-12-22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