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律师你好,我有关于离婚的问题想要咨询下。 我与妻子到现在结婚一年多(2018年国庆),期间结婚不到半年因各种争吵反复分居复合的两三次,现在决定离婚,男方婚前父母出资加上亲戚朋友借钱买了套经济适用房,没办房产证,婚内信用卡分期买了辆车,女方垫了1万,之后买房借的钱和买车分期的钱每个月都是男方还,期间的经济收入基本是分开各自独立的,她的收入都是自己保管,想问下: 1、现在确定离婚,财产问题是如何分割的?婚前房子装修女方拿了3万,结婚时女方拿了3万,这些钱是要都还回去吗?还是只将目前双方共有财产平分? 2、结婚前男方将借来的8万块存在其名下的信用卡里,作为彩礼给女方父亲,事先商量好还还给男方,婚礼后又还给了借款人,这笔彩礼钱离婚算女方的吗? 3、女方现已确诊输卵管不通,难以怀孕,离婚时女方经济补偿合理吗? 感谢帮忙解答下!
2020-01-28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