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6人酒后因语言冲突先动手用方木将我打晕,随后我在意识不清的状态下,捡起地上的方木将对方一名人员打倒在地。我头部多处被方木击伤,一处开裂伤口,缝合一针,身体多处擦伤挫伤,现在医院就诊。对方颅内出血,也在住院就诊。对方6人中将我打伤的人当时逃逸,被我打伤的并不是打伤我的主要人员。事发地点在工程项目部安排的住宿地(工地大院内的一处房子)。请问工地方面是否有责任,我们当事人应该各付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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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这边及时报警。工地上如果是你在工作中也是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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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是工地的工人吗?如果是工地存在一定管理责任。当事人看过错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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