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和我的继父在一起18年,继父经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对我母亲出手打骂,前几天最为严重,我的母亲已经住院,而且问过医生伤残鉴定可以做为轻伤,而且已经报警,但是因为发生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人,警察说按故意伤害罪不行,没有证人,只能按家庭纠纷,但是曾经有一次动手我本人在场,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况我想问下是不是真的不可以按故意伤害罪?还可以定什么罪呢?
回答数:16
1.警察此種觀點,不僅於法有據,於情也有據。您繼父與您母親結婚已經接近二十年,相信他們之間會有頗為不淺的感情存在。雖然家暴頻頻,但您母親選擇了耐受忍受,您應當理解尊重。 2.如您執意堅持追究您繼父法律責任,可以自「虐待家人罪」入手嘗試。但此罪系告訴才處理的自訴罪。仍然需要您母親配合才能啟動程序。而您母親,估計不會配合。 3.依據情理法,您繼父打罵您母親,肯定不對。但解決問題方法不只法律。
回答数:11
我认为警察说的饽故意伤害罪不行是错误的,你母亲就是被害人,她就可以证明是谁打的,如果构成轻伤,肯定就会是刑事案件,即使是夫妻之间也不能例外。所以你可以坚持要求警察给你母亲做伤情鉴定,然后让警察立案,只要你坚持,只要构成轻伤二级,肯定会立案的,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给我打电话说,18210091008,回答完毕,祝您母亲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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