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事想咨询下,我于16年7月一号经人介绍,到一个私人老板那工作,具体给他负责工地的一切事情,当时说好了工资是一个大工工资,差不多170一天,然后试用期是三个月,后来我一直好了差不多五个月,期间他也没说我不好辞退我,但是我们也没签合同,大约11月24号我跟他提出辞职,好后在27号前跟他办理了交接,但是他也没有说我交接没完成不能走什么的,现在问题要工资,说我没交接好就走了,给他造成损失不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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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行为,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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