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八条

2019-07-18 08:4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2019-07-18 09:37:3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167今日律师解答 45954

相关推荐
新房子空鼓可以赔偿吗 1回答
我是吊车老板,雇佣的驾驶员开车把人撞了怎么赔偿 1回答
报销工伤资金到单位帐后,单位不支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1回答
没经过司法鉴定伤情的故意伤害罪能定案吗 1回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有一份租住合同是在律师所备过案的,但是其中涉及到的装修押金部分需要另外单独签订一个合同,那这份合同里的押金金额是用“/”划掉就好么? 1回答
发生车祸不施救犯法么 1回答
男方婚前有一个孩子跟女方,婚后又生一个孩子,女方离婚想抚养孩子可以吗 1回答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你好,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的啦怎么办 1回答
你好 律师 铲车上路是否违法呢 1回答
五保户土地继承权合同怎么写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