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借给被告两万块钱,并写了转让协议。后还款一半,有还款证明。现被告不承认有剩下一万元欠款。转让协议上面的店铺地址和本身合同上面的不符合,因起始位置租金太高后改变的地址。请问现在起诉被告法官会让他还钱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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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个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你你们之间确实存在借款关系,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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