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购买经济适用房、找工作、买车、买保险等为理由,三年时间被骗走金额26万,现犯罪分子已被逮捕,但是赃款下落不明,交易都是现金没有转账记录,但是有一张犯罪分子接收款项的明细,并有他本人的签字摁手印,以及各种相关录音,犯罪分子拒不承认,刑警大队的说法嫌疑人不承认,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作为充分证据,不承认也没办法,并且以嫌疑人提供原告被告是男女关系为由(并没有证据)对于赃款追回至今不作为,对于原告提供的线索不懈理会,态度恶劣。据可靠消息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即将拆迁分钱每人30万,刑警队目前无任何行动,我该怎么办?
2018-10-20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