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纠纷事件;为方便将事务说清楚,以下列出所遇事件,想咨询以下是否有响应的赔偿,以及劳动仲裁的话,得到这些赔偿需要准备什么证据?背景:我从2019年10月22日入职这家公司,2020年3月15日才转正,签订的转正劳动合同被公司收走了,未明确签订的是一年以内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以内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写的工资是2500元,实际使用工资4000元;使用期间的工资用支付宝发放,转后后,公司将2500元除去以最低档缴纳保险后,发放至银行卡,其余工资发放在支付宝;1.试用期满3个月未转正,延迟了一个半月转正;试用期未买社保;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3个月;请问是否可以申请补回试用
2021-01-29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