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2019-08-0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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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019-08-09 1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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