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2日进一家公司工作。公司hr告诉我前5天为见习期(即22-26日)。是公司对我的考察期。5天见习结束,考察合格后。才正式与我签订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每天加班2小时。我不准备选择这家公司了。请问1.我现在(24号晚)告诉我直系领导我明天请假不去了(我重感冒了),且以后也不会去了是否可行。2.我工作四天的工资他们是否应该支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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