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有4个儿子,老人一直偏心老大和老三两个儿子,原本老人自己的钱已够生活费,还要逼着老二出钱给老人扯顾老大老三,还因此状告4个儿子,目的是要老二出钱,法院判决老人不存在生活困难,且每月有生活费够用。老大小孩在城里上学,他在外打工,为了使老人方便照顾他的小孩,老大处理了老人的财产,要求老人到城里带孩子,老大还要求司法调解老二每年出3000元给老人的生活费,一年后老大觉得3000元少了,又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二出一万五一年的生活费,经过法院调查判决,老人自己每月各项补贴已够老人生活,不需要儿子出钱,后来老大孩子被开除了,老人独自生活,现一老人摔伤病重,年龄去世,老大不出能处理事情,而且由老大的儿子出面处理老人的事情,老大的儿子不要老二,老四给老人送终,目的是要占有老人财产,给老二,老四留下不孝的坏名誉。问题1、老大的儿子是否有权要求老二,老四不参与老人送终?问题2、为防止以后老大造谣损坏老二,老四的名誉权,现在需要立字据吗还是要怎么办呢?
2020-02-01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