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准备离婚,有孩子,房产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现在离婚孩子我带,房子归他。我不要抚养费,只要我跟孩子的生活费10万元,这种情况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可以吗,男方怕我以后争房产,说房管局不认,必须有法院的判决书,是这样吗,房子现在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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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到民政部门办理,需要双方同意,不是必须有法院判决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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