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外资企业,因为,经营不善,企业的被收购,法人变更。新公司的条件和待遇都降低了,工作时间也延长了。我想要离职,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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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新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那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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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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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并不影响劳动关系,若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到,单位不可随意改变或者降低劳动条件或工资待遇,因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资、劳动条件等)均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结果,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您可先行向单位提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若单位仍不支付的,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齐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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