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左手食指没完全断掉又接上,医药费是老板全出的,给了1000元在院生活费,500元的护理费,在家100天给了3000元的误工费,我觉得误工费太少了。到现在已经半年了,说是評不上残,再报工伤还有意义吗?我想起诉老板的话,律师费要多少?我又能得到多少钱?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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