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私人公司上班:已签定劳动合同:上班时间手被玻璃砸伤:经医院正明血管神经肌腱受伤:医疗费公司先垫付7350元:然后经过工伤决定书结果赔7200元:想问这7200元的赔偿是属于我的:还是属于公司的呢?
回答数:15
受到工伤的是你本人,所以这笔赔偿金自然也是完成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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