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时你的离婚协议书上是怎么写的?孩子闺女呢,你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呀?不给的话你改变支付方式吗?就让他直接给你给现金也是可以的。婚姻法上对于这个支付方式把钱抚养费给谁这块儿没有明确的约定都是根据你们双方的意思自治
小孩是闺女。我是监护人。小孩现在读初一。住校。当时法院判的是一年一付,
他现在就是讲把钱打到小孩学校的那个卡上。需要多少就打多少。他在外面打工一年也回来不了几次。我说平时还要用钱呢,他说平时用多少就他就给多少。我就嫌太麻烦了,我叫他一次性给我。就行了。
我想问一下他这个不是小孩的生活费吗?我有没有支配权利